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

2023年4月26日09:39:43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已关闭评论193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官网:www.mohe.gov.sy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负责制定高等教育部门总体政策、制定和监督与之相适应的计划、协调其他部委所属研究机构、监督高等教育和附属或附属的科研机构,并提出法律法规草案。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وزارة التعليم العالي والبحث العلمي (سوريا)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还在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的体制和行政工作,提议创建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要求确保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供学术和研究环境,赋予权力阿拉伯语,并鼓励对科学研究的投资。

该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1966 年,根据 1966 年 11 月 24 日发布的第 143 号法令,它以高等教育部的名义成立。至于目前的形式,它是在 12 月 3 日创建的, 2019年根据第(27)号法律,自2018年11月26日起由Eng. Bassam Ibrahim领导。 .

叙利亚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职责:

  1. 在高等教育机构范围内提出高等教育部门的总体政策,制定与该政策相适应的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2. 提出高等教育机构范围内科学研究的总体方针,与其他部委下属的研究机构协调,并跟踪其实施情况。
  3. 监督隶属于或与该部相关的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
  4. 提出法律法规草案并发布必要的指示,以组织高等教育机构和隶属于该部的实体。
  5. 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的体制和行政工作。
  6. 提议创建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
  7. 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要求,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8. 提供支持创造力、卓越和创新的学术、研究和社会环境,提炼人才,支持和鼓励文化、艺术、社会和体育活动。
  9. 增强阿拉伯语的能力并努力发展其词汇量,以符合时代需求的方式满足科学和艺术的需求。
  10. 鼓励科研投资。
  11. 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以及阿拉伯和外国机构在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领域的科学、技术和技术合作,并在现代和发达的方向扩大其领域。
  12. 建设国家科学能力,特别是根据科学奖学金法的规定通过授权。
  13. 协调高等教育的产出与发展要求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并与有关当局协调制定质量和认证标准。
  14. 发展与该部相关的研究生课程、专业研究中心和科学研究中心。
  15. 为承认非叙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及其颁发的证书的等同性制定必要的认证标准和基础。
  16. 与卫生部和其他有关卫生部门的部门协调,促进国家卫生政策的实施,并遵守卫生部批准的卫生工作规则。
  17. 跟进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外留学的叙利亚学生的事务。
  18. 代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参加与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区域和国际会议和研讨会。
  19. 根据科学合作协议及其执行计划组织前往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学生事务。
  20. 在隶属于或隶属于该部的教育机构中开展入学考试,衡量这些机构的产出并对其进行研究,以发展它们实现目标和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