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档案馆

2023年1月7日16:03:05菲律宾国家档案馆已关闭评论520

菲律宾国家档案馆

菲律宾国家档案馆官网:nationalarchives.gov.ph(国内无法打开)

菲律宾国家档案馆是负责菲律宾共和国收集、储存、保存和提供档案的的记录政府以及与该国历史和发展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的,它是菲律宾主要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记录时间表和重要记录政府的保护计划。

菲律宾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Philippines

菲律宾国家档案馆历史:

巴黎条约 (1898年12月10日),在美国当局下设立了档案局(原西班牙档案司),规定将西班牙的文件从西班牙放弃或割让给美国当局,并规定保存文件,无论它们是在西班牙还是在菲律宾。

菲律宾委员会法第273号 (1901年10月21日),在公共指示部(现教育部)下设立档案局。

第1407号重组法 (1915年11月1日)将档案局缩为一个部门。

第2572号联邦法 (1916年2月4日)将档案司与菲律宾图书馆和博物馆合并。

第8-A号重组计划(1956年2月14日)创建了记录管理局(BRM),以协调管理正式文件。

第290号行政命令 (1958年3月14日)规定在总务部下设记录管理局,档案司是其司之一。

第1号总统法令 (1972年9月24日)重组了部门,并将BRM更名为记录管理和档案办公室(RMAO)。

第285号行政命令 (1987年7月25日)将RMAO归类为隶属于教育,文化和体育部(DECS)的文化机构。

第80号行政命令 (1999年3月15日)将RMAO转移到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NCCA)下属的总统办公室,负责计划和政策协调。

第9470号法 (2007年5月21日)加强档案记录的管理和行政制度,为此目的建立了菲律宾国家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