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

2022年12月30日11:04:32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已关闭评论925

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成员国原有普通提款权的一种补充,成员国在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9年9月创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

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

特别提款权可以同黄金、美元一样作为成员国的国际储备,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或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偿还向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利息,但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出。

成员国使用所分配的特别提款权,需付年率为1.5%的利息。

特别提款权的含金量规定为0.888671克,与1971年12月18日贬值前的美元等值。

各成员国使用特别提款权无须偿还,如果所持有的特别提款权超过其累计分配额时,可获得利息,不足部分则需支付利息,息率按美、英、法、联邦德国、日五国短期利率加权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