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纠纷解决中心 – BCDR

2022年12月25日11:17:10巴林纠纷解决中心 – BCDR已关闭评论321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 – BCDR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官网:bcdr.org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 BCDR 的构建首先由巴林王国司法部和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2009年,根据巴林国家经济计划“展望2030”,巴林皇室颁布立法令予以成立。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旨在通过使用和实施替代纠纷解决的最佳国际惯例,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以确保安全的国内经济环境,从而吸引国际贸易和投资。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为该地区提供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建立了新标准。它与世界最大的提供冲突管理和纠纷解决服务的美国仲裁协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为在波斯湾及以外地区订立合同的国际、地区和国内的商事和政府用户提供快速、高效、专业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调解员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聚集的都是该地区最富经验的调解员。此外,当事人将有机会选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调解员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是美国仲裁协会的国际分支。当事人可具体说明其特定要求和涉及的专业,巴林纠纷解决中心将提供满足相应要求的调解员候选名单。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本身具有私密性。巴林纠纷解决中心致力于确保当事人对程序和结果互控,和对时间和成本的节约。

调解是自愿的,因此在调解程序开始前,当事人须书面同意按照巴林纠纷解决中心的调解规则进行纠纷调解。因合同引起纠纷的调解协议可包含在该合同中,并详细规定该纠纷的解决办法。若不考虑将其作为合同条款,当事人则需频繁同意纠纷产生后的一系列后续调解。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作为管理者,应帮助当事人管理其案件,选(指)定调解员(包括巴林纠纷解决中心的调解员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调解员们和当事人单独选定的调解员们)并负责处理调解员的相关费用。

调解应由调解员根据巴林纠纷解决中心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且在此之前调解员须同意遵守巴林纠纷解决中心的调解员行为准则。调解规则和调解员行为准则在调解程序中均应推崇当事人自主决定的原则。

巴林的法律体系

巴林的法律体系属于混合体,源于诸多法理传统,包括伊斯兰的宗教法,埃及的民法、刑法和商法(埃及的法律体系源于法国拿破仑法典和当地的传统习俗)和英国的普通法。

巴林的司法体系可分为普通法院和最高宪法法院,前者包括民法法院、刑法法院、伊斯兰教法法院和其他军事法院;后者是在2002年宪法实行后设立,目的是审查其他立法是否符合宪法。

民法法院有权处理所有商业、民事和刑事案件以及所有涉及非穆斯林身份相关的纠纷案件,依据《民法诉讼法典》、《商法》、《刑事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等法律进行判决。伊斯兰教法法院则仅有权处理所有与穆斯林身份(包括巴林的穆斯林和巴林以外的穆斯林)相关的案件,及与穆斯林的遗产、赠与、遗嘱和慈善捐赠(宗教财产)相关的所有事宜。

对调解的态度

调解在中东尤其是巴林的纠纷解决文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一直是并将继续成为受欢迎的纠纷解决方法,其原因则可归结为调解本身与阿拉伯文化之间的共鸣和伊斯兰教义的影响,伊斯兰教鼓励在各种情形下使用调解和其他友好纠纷解决形式处理纠纷。

巴林纠纷解决中心还提供大量的调解员培训和面向巴林境内外各行各业用户和利益相关者的培养调解意识的活动,致力于进一步促进该地区调解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