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出口商品的出口金额或者数量规定一个最高限额,限额内商品可以出口,限额外商品不准出口或者予以处罚,这一规定就是出口配额。
出口配额分为被动配额和主动配额。
1、被动配额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在一定时期内自动限制本国的某些商品对该进口国的出口数额,超过规定的数额则禁止对该进口国出口。又称“自动出口配额”或“自动限制出口”。
2、主动配额指出口国根据国内市场容量和某种情况而对某些商品的出口规定限额。例如2010年俄罗斯森林火灾蔓延期间,俄总理普京下令对部分农林产品限制出口。
我国目前对54类68种343个商品编码实行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
目前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自限协定”来限制其它国家的商品出口,“自限协定”的条款和内容主要包括:
1、规定在协定有效期内第一年度的出口额和其它各年度的增长率,即配额水平。
2、“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分类。
3、协调各种自限商品限额相互融通使用的权限。
4、保护条款,即进口国有权通过一定程序,限制或停止某种造成“市场混乱”的商品进口。